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弱勢助學申請作業

金融風暴吹不倒清大學子

  1. 給導師的一封信
  2. 給學生的一封信

弱勢就學補助事宜

  1. 申請「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就學補助」者,其補助標準如下:
  2. 家庭年收入

    補助金額

    級距

    家庭年收入

    公立大專院校

    第1 級

    30萬以下

    16,500

    第2 級

    超過30萬~40萬以下

    12,500

    第3 級

    超過40萬~50萬以下

    10,000

    第4 級

    超過50萬~60萬以下

    7,500

    第5 級

    超過60萬~70萬以下

    5,000

  3. 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計畫,申請資格如下:
    1. 申請對象: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(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)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。
    2. 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臺幣70萬元。
    3.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。
    4. 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
    5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。
    6. 申請本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,始能申請。
  4. 辦理方式與繳驗證件:
    1. 申請表(請至生輔組填寫或上生輔組網頁下載)
    2. 戶籍謄本正本(須有學生本人、父母、配偶最近三個月內之謄本)
    3. 前一學期成績單(新生及轉學生除外,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,得以最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。)
  5. 辦理時間:自100年10月1日起至10月20日(17:00)止。
  6. 辦理方式:於08:00~12:00及13:30~17:00攜帶繳驗證件至生輔組填寫申請書及繳交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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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輔組業務承辦人:林雅庭  輔導老師
分機:347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