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助減免>>急難慰助
校內急難慰助申請作業
慰助對象
凡本校學生在校其間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申請急難慰助。
- 傷、病就醫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- 家庭突生變故,致使生活陷入困境,嚴重影響就學者。
- 其他偶發事件,急需扶助者。
相關文件下載
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申請作業
濟助對象
限學士班同學,凡符合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者,請檢附相關資料到生輔組辦理。
行天宮急難慰助申請作業
濟助對象
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學士班學生,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。
- 濟助項目-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、生活補助費等濟助。
- 申請方式-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送生輔組,學校初審後函轉行天宮申辦(詳見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)。
- 必備文件
- 轉介申請表
- 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
- 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(無則免附)
- 台北市行天宮急難救助辦法
- 行天宮急難救助申請表
台灣公益服務協會「急難救助」
補助說明
- 以「提供暫時性經濟協助」為原則,於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申請,補助申請同一事由補助一次為限。各項急難救助補助通過與否,以及相關補助金額,由本會審核並視個案狀況予以核定或視實際狀況協助上網募集款項。
- 補助項目、對象與應備文件:個人或家庭在六個月內發生下列急難事故,可提出申請。
- 相關連結
生輔組業務承辦人:林雅庭 輔導老師
分機:34763